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
地图找房预约看房
您的位置: 住朋网>资讯>柳州> 柳州一市民委托中介卖房 房子过户了钱没到手

柳州一市民委托中介卖房 房子过户了钱没到手

来源:新播报作者:admin2020-01-09 14:20反馈/举报

*近,市民黄先生求助,他去年年初,委托中介帮他卖房,可是自己的房子什么时候过户的,他不知道,而且房款也迟迟没收到。

微信图片_20200109141851.jpg

黄先生说,2019年年初,因为母亲病重急需用钱,他委托中介出售,位于基隆开发区工业品市场的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

4月份,黄先生与安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双方约定房屋以50万的价格交易,签订合同当天,中介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在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后的15个工作日再支付9.5万元的定金,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剩下40万元的房屋尾款。之后,黄先生跟着中介到桂林签署了一份合同,之后如约收到了9.5万元的定金。

黄先生:他要我提供房产证跟他去桂林签了公证书,他说柳州公证处办不了那么快,桂林**就能搞定。公证什么内容你看了吗?公证什么内容我没看,但是我问了一句,我说公证是给你帮我卖房子吗?他说是的,我就签了字。你还记得合同的抬头是什么吗?不记得了。

微信图片_20200109141859.jpg

微信图片_20200109141904.jpg

黄先生以为走完这一系列流程之后,中介公司在销售房屋的时候,会通知他和房屋购买方,共同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可中介那边迟迟没有消息,直到去年10月底,黄先生发现他的房子已经有人搬了进来,并且对方还拿到了房产证。

黄先生:我就问了我楼上的阿姐,我说我楼上的房子有人住了吗?她说有了。我说不可能啊,我还没有去签字。我打电话过去,现任房主他就说我房产证已经到手了,我说我不签字你怎么能得到房产证?他说没有,这是他去房产局亲自去签字的。

微信图片_20200109141909.jpg

随后,黄先生到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查询发现,他房子户主的名字,在去年6月份已经变更,而中介公司却没有如约将房屋尾款转给他,多次联系中介公司,对方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付尾款。

黄先生:现在他把我的房子过户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糊里糊涂把我房子卖了,我钱也没得到,现在我也急需这笔钱,这是我的救命钱。

找不到中介公司负责人 房屋尾款怎么办?

按理说,黄先生委托中介卖房,找到买家后,应该是由黄先生跟买家一起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现在不仅不需要黄先生到场,房子还成功过户,钱还没拿到手,究竟发生了什么?

微信图片_20200109141913.jpg

记者跟黄先生一起来到安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过中介公司的负责人不在。一位员工说,这事需要负责人来解决,他做不了主。

安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董事长不在,财务也不在,我觉得**是他在的时候,我们一起坐下来讲,他没来我只能跟你说个流程,我做不了主。你们亲自带人去过户,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你拿合同来看,如果是我们做错了哪条,你指出来,我来跟你讲清楚,因为我们签的合同很多,不是每一样都懂。

黄先生表示,他只有一份跟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在桂林签署的那份合同他并没有。而记者多次拨打公司负责人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微信图片_20200109141918.jpg

律师:中介应支付尾款 房主可****

那么,黄先生应该怎样**?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中介公司拿着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上面有代签办理过户登记,或者代为接收房款的授权权限,中介公司可以在房主不在场的情况下,全权代表房主对房屋进行交易。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青:按照合同的约定,买卖双方已经把房子进行一个过户登记,买卖关系已经完成,现在卖方把剩余的购房款全额支付在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应当要把这40万元支付给卖方。

律师建议,黄先生可以通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律师也提醒,市民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划分,并且留下凭证。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青:在签订授权委托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授权的范围是什么,**不要进行一个全权受理,在买卖房屋或者交付房款的时候,重大的权益事项的话,**是保留一下。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 请选择意向区域
    • 柳南区
    • 柳北区
    • 鱼峰区
    • 城中区
    • 柳东新区
    • 柳江区
    • 鹿寨县
    • 柳城县
    • 融水县
    • 融安县
    • 三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