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征而未供土地清理整治促进建设用地利用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对2009年至2013年已完成征地但至今未供应的土地进行全面清理。
有些土地在完成征收工作后,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供应给用地单位使用,造成土地闲置和资源浪费。《通知》明确,此次清理的范围是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自治区政府、设区市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并已完成征地(含国有土地)工作,但至今未供应的土地。业内人士分析,造成土地征而未供的,有多种情况:有的是征地过程中遇到较大困难,导致整幅地块的征地工作无法完成,也就不能供地;有的是征地工作完成后,原计划用地的投资方,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投资建设,相关部门短期内又找不到其他投资者入驻。近一年来,房地产市场转冷,不少开发商都调整、减少了投资项目,一些地块因而多次流挂、流拍,无法完成供应工作。
《通知》要求,对征而未供土地的整改工作应在今年底前完成。对因部分土地未完成征地而影响整宗土地供应的,要加大征地力度完成征地。对已落实用地项目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尽快完成供地手续。如原计划用地项目已发生重大变化,短期内又无法落实其他项目,可优先安排给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