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退出项目不再享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资格,不再享受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退出项目若继续建设,各有关市、有关部门仍需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继续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哪些项目会退出?
根据《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退出机制》,已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因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变动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短期内确实无法推进、无法实施的项目,可申请退出。
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满一年,因业主撤资、项目资金链断裂、未执行法定**要求、业主建设意愿不强等主观因素,导致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的预备项 目、未能实质性开工的计划新开工项目、实际难以推进建设的续 建项目和未能实质性竣工的计划竣工项目,应主动申请退出。
已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实施或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或因未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事故的项目;或违反**和自治区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项目,将被强制性退出。
项目退出后,原则上两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自治区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