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柳州市柳东新区嘉鹏·中央城项目房开商广西官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官塘公司”)**次债权人会议,公布了官塘公司当前债权申报的审查、职工债权、购房申报登记等情况。其中《广西官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报告》显示:“经审计调整后,截至2020年10月14日止,官塘公司资产总额为347,252,641.62元,负债总额为1,104,326,260.60元,净资产总额为-757,073,618.98元,资产负债率为318.02%。”
据了解,嘉鹏·中央城2014年开盘后,深陷债务纠纷、资金链断裂,经历了长时间停工;2019年3月该楼盘复工却进展缓慢,随后又再次陷入停滞;直至2019年12月,嘉鹏·中央城的一块土地在网上被司法拍卖,在购房者中掀起轩然**。今年10月,法院裁定官塘公司破产清算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12月10日召开了**次债权人会议。
值得一提的是,多户购房者回执了申报消费者购房人资格的结果通知。其中大部分购房者不符合消费者购房人的法定条件,与官塘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解除;还有部分购房者消费者购房人资格待定,仍需补充审查材料才能认定其资格。如果不具备购房人的资格,广大购房者可以就之前支付的钱款申报债权。
然而记者了解到,购房者成为债权人后,就不是购房合同的当事人了,那么将只能要求偿还已交的款项,不能要求交付房屋。因此部分购房者并不想申报已交款项的债权,他们更希望拿到房子。
购房者周先生说,他收到官塘公司破产案管理人的回复是他不具备消费者购房人资格,那么意味着他与官塘公司在2016年签订的合同关系将解除,他只能申报要回之前已经支付的10多万元。“可是现在这个公司它资不抵债,我能拿回来的钱可能也就万把块钱,平白亏了10万块钱,又拿不到房子,我的生活都没有办法过下去!”周先生愤然地说到。
另一位购房者黄先生的消费者购房人资格是待定,尽管还有希望获得购房人资格的认定,但他也表示出了自己的担忧:“我就是想要个房子,所以非常需要这个购房人资格的认定。但是现在我是待定,提交补充材料的时间又那么紧……”黄先生说他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够考虑到他们这部分想要房子的购房者的权益,给出更为合理合法的处理办法。
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钟柳才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根据目前破产清算的进程,还有可能召开多次债权人会议。购房者如果对官塘公司管理人的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管理人申请复核;如果管理人在15日内不作出复核决定或对管理人的复核结果不服的,也可以到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来确认自己是否具有购房人的资格。
钟柳才说,按照法律流程,官塘公司破产清算下一步的重点将是管理人对有异议的债权重新审核,召募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此前已发布召募公告),编制重整方案等。按照法律规定,重整方案需要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