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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宏桂香兰花园部分住户不愿分摊电梯维修费用 业主叫苦不迭

来源:柳州晚报作者:admin2020-05-13 14:40反馈/举报

别看乘电梯上下楼在生活中已习以为常,然而一旦出问题却难倒不少人。

4月28日,家住柳州柳北区香兰大道宏桂香兰花园的韦先生反映,其所住楼栋有一部电梯因故障已停用几个月,物业公司让业主凑钱维修,由于有些业主不愿缴费,一直拖到现在。“**层有32层,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韦先生多次跟物业反映未果。

电梯钢丝绳断股损坏

维修费用需业主共同承担

4月28日,记者来到宏桂香兰花园小区,看到1栋1单元配备两部电梯,1号电梯显示正常运行,2号电梯显示屏已经熄灭。

电梯停运

该栋2号电梯停运

物业公司张贴的紧急通知里写明,1栋1单元2号电梯故障停梯,经维保人员查看确定故障原因为轿厢钢丝绳断股损坏。该电梯为1栋1单元业主共有,故所产生的费用由本单元交房的业主进行分摊,本单元已交房的业主有87户,更换钢丝绳费用共计3930元,按户平均每户分摊45元。并附上电梯公司报价表。

住该单元31层的居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她2017年入住这里,两部电梯经常坏经常修,住高层的住户为了方便上下楼,通常会从负一楼坐二单元的电梯到32层,接着上到楼顶回到1单元。

“从年前到现在,电梯没有进一步维修。”韦先生称,电梯出现故障后,物业公司曾提出让大家凑钱维修,并张贴有关通知,但有些业主认为物业每月收取0.45元/㎡的电梯保养及维修费比周边小区贵,电梯经常出故障与物业日常保养有关系,故此次维修费用不应当全由业主承担。

中低层业主未缴费

物业正在劝说中

电梯停运几个月不维修,是因资金不到位还是物业的不作为?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中心了解到,1栋1单元共有192户住户,目前入住的有87户,因入住率没有达到总入住的三分之二,物业公司在找业主签名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同时,也提出了让业主平摊维修费用。

“我们一直在推进此事,目前仅有40户业主缴纳电梯维修费用,尚有一些住在中低层的业主还未缴费,物业公司还在努力劝说中,也希望业主能尽力配合共同推进此事。”该小区物业公司陈经理称。

陈经理还表示,据电梯维保公司专业人士介绍,高层电梯故障率比低层电梯故障率要高,32层高的住宅楼电梯多少都会有些故障,但电梯频繁出故障与业主们装修期间不按规范使用电梯有关。而业主提出的电梯维护费用,是包括保持电梯正常的运行能耗、电梯轿厢的整洁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并不含电梯维修费用。

小区

电梯维修耗时

难在业主签名决策

如果该小区1栋1单元入住率没有达到总的三分之二的情况,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能不能走“绿色通道”?

记者从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满足超过质保期、属于公共设施/设备、缴存维修资金三个条件。

满足条件后,按照规定,需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公示,接着住房出售单位、物业公司、相关业主等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该中心派人到现场查看情况属实,符合维修资金使用条件才可启动维修流程,资料齐全的可按规定给予拨款。

像宏桂香兰花园小区入住率没有达到三分之二这种情况,也需按相关正常流程办理。

“大家觉得电梯出故障维修耗力耗时,主要是体现在业主签名决策方面。”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使用科有关负责人称,目前该中心已实行网上投票代替书面同意,建议物业公司在龙城市民云APP发起维修资金申请,发动业主投票,有超过三分之二业主投票同意后,即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第80条的规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在电梯使用范围内对应的建筑物内全体业主,应按其房屋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电梯维修费。物业公司可以提议由业主先行垫付维修费用,随后等到维修资金申请通过,维修资金申请到账后再行返还业主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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