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日期为4月1日,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确定的黄其森未履行的义务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当偿还**信托有限公司的债务为:本金1.2亿元,自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罚息共计11281067.33元;第二,**信托有限公司同意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分期清偿剩余债务本息。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据了解,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由泰禾集团实控,黄其森为*终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