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柳州柳东新区建设的不断加快,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力度也在加大。不少开发商有意参与柳东新区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安置房的价格怎么定?土地怎么买?配套费怎么收?新年来临之际,柳州柳东新区管委会出台《柳东新区限价拆迁安置房建设试点暂行办法》,对安置房的土地交易、房子售价、配套政策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规定,拆迁安置房建设采用按照“政府主导拆迁安置、市场化运作开发建设”的模式实施,通过土地市场公开交易,限房价,竞地价,选取有资质、有能力的房地产企业参与安置房建设。
安置房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的低限标准收取。
参与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二)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200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三)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或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四)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五)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房子的售价不仅购买者关心,开发企业也关注。办法规定,安置房销售价格原则上按低于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的25%-35%来确定。也就是说,价格是周边市场价的七五折和六五折之间。
房子能否如期交付使用也是广大购房者关注的内容。为了促进开发企业按期交房,办法明确规定,在保证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安置房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验收合格,提前1个月交付的,给予开发企业50万元奖励;提前两个月的,给予100万奖励;提前3个月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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