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称,从12月30日起,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窗口为各受托商业银行前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停止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分为纯公积金贷款业务和组合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准备多份材料,既要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要跑银行,流程繁琐,办理时间长。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该中心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工作,整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商业银行的审批资源,做到统一受理窗口、统一申请材料。
简化办事流程后
缴存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从12月30日起,办理该业务的统一受理窗口为各受托商业银行前台,其中,指定受托商业银行共有27家,分布在各城区和各县区。缴存职工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只需提交一套贷款申请材料,而提交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提交的购房合同应通过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3时至16时。
广大缴存职工注意,12月30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停止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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