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或将对个贷额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对比现行的政策,征集意见稿有什么变化呢?
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栏目中,找到了一份2018年1月15日公布的《柳房金规〔2018〕1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具体如下: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变化比较大的是贷款额度的调整。
《柳房金规〔2018〕1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继续实行实际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原则,上调部分档次贷款额对应的月缴存额标准。而征集意见稿中,提及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核定办法。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余额)*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