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已经得备案证了,又被收了回去……”提到成立业委会的事情,柳州市城中区高新明珠小区的住户们都无法理解:备案证明明已到居民手中了,只是业委会还没来得及开展工作,证突然又被收了回去。这是怎么回事?
对物业公司不满 居民筹备成立业委会
11月1日,记者来到高新明珠小区看到,该小区为高层建筑,只有一栋楼两个单元,共计约260户。小区不大,要想管理好应该相对容易。热心居民带着记者在小区走了一圈。
“你看,这公共厕所,连瓷砖都没有,还脏兮兮的,农村厕所都比这好了。”“入户大门也坏了,都不见修。”“电梯有问题,向物业公司反映,总是拖拖拉拉”……两三**的时间,居民们说出了一大堆不满。
热心居民孙先生说,2018年初,该小区开始交房。交房后,大家慢慢发现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2018年8月,热心居民开始筹备成立业委会,希望有一个合法的组织来跟物业公司谈这些事情,把小区管理好。2019年1月,小区进行业委会投票选举,260户约有160户投票赞成。1月底,居民们准备齐了相关材料,拿到城中区住建局申请备案。
等了一两个月,备案证迟迟没有批复下来,热心居民打电话到社区、街道办、住建局等处询问。
直到今年6月,热心居民接到电话,说备案证办下来了,他们立即前往社区领取。领回来后,马上拍照在小区微信群向大家展示。虽然等了很久,但总算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大家开心极了。
备案证到手几天 突然又被收回
大家才高兴了四天,突然接到社区打来的电话,说备案证上信息有误,要收回去。居民们以为改了信息很快就会再发下来。孰料,这张备案证就这样“一去不复返”。
高新明珠小区居民展示已被收回的备案证的复印件
居民孙先生拿出一张“柳州市物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复印件,还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拍摄复印件的图片。记者看到,备案证上写有编号、小区基本情况等,并盖有潭中街道办事处和城中区住建局的公章。张先生说,如今想看看备案证,只有这图片和复印件了,想要拿回原件,则是“难于上青天”。
后来,居民们了解到,原来是车库面积计算问题,住建局认为投票面积没有过半,所以这个证不能发。
孙先生称,他们与住建局的主要分歧在于,地下车库中除了可以出售或已售出的车位,剩下的过道、电梯间等车位配套的面积,是否应该按照专有的面积计算。
孙先生等居民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到,车位配套等处登记的权利人是“高新明珠业主”,属于不发证的,但是有不动产证号。业主们认为,这些地方既然是“高新明珠业主”所有,那就是属于集体共有,而不应该算专有部分。
有分歧怎么办 已向上级部门反映
当天,记者与业主一起来到城中区住建局。该局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若备案证获批,是住建局将相关资料和备案证一起给业主,而不是由街道办或社区将备案证发给业主。
当时,住建局只是将备案证给街道办盖章,不知道怎么回事,**盖了章的备案证给到了业主手中。因为有人对小区成立业委会投票面积计算提出了质疑,所以他们才将备案证又收了回来。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是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查询结果来计算面积的,查询到的信息与业主查询到的是一致的。广西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
既然这些面积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了计算,那就可以算在内。查询信息上写着权利人是“高新明珠业主”,但并没有注明是共有还是专有。
这部分面积到底应该怎么算,存在疑问。目前,城中区住建局已经将此事向上级部门柳州市住建局反映。
该负责人称,高新明珠居民提交的这些材料还是有效的,如果得到答复是按照业主们说的计算,备案证就可以发给业主;如果不是,则不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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