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住建厅公布了2018年度宜居城市综合奖名单、宜居城市建设**范例名单。其中,南宁宜居指数排**。南宁市、北流市同获2018年度宜居城市综合奖。
据介绍,从2016年开始,全区围绕建设绿色城市、便捷城市、特色城市、和谐城市、智慧城市、创新城市六大任务,大力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自治区依据“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每两年对市、县宜居城市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一次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根据2017年度指标数据测算,全区14个设区市中,南宁市宜居指数**,为69.20,柳州市、桂林市尾随其后,宜居指数分别为60.69、59.32。崇左市以45.37的宜居指数排在*末。在各县(市)中,北流市宜居指数**,为61.21,平果县以60.31宜居指数位居第二,横县以59.35排在第三。
在获奖名单中,南宁市、北流市荣获2018年度宜居城市综合奖,柳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例项目、梧州市棚户区改造范例项目、桂林市黑臭水体控源截污项目等9个项目荣获宜居城市建设**范例。
据了解,近年来,南宁市创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双修、公共服务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彰显了宜居城市天蓝水净、城洁路畅、人和业兴的城市风貌;北流市紧抓“宜居”这一鲜明特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和“城市病”等问题,城市宜居度显著提升。因此,两座城市获评2018年度宜居城市综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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