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等部门介绍了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进展。
城镇落户实现零门槛
根据2014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2014~2020年)》,到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4.5%,2013~2020年累计促进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2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1.72%,2013~2018年累计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521万人。
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已全部出台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基本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2018年,全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超过80%。
社保关系转移无障碍
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可根据相关条件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无政策障碍。进城落户农民符合条件的可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限价普通商品房。
北部湾经济区通信、旅游、社保同城化,口岸通关一体化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桂中城镇群、西江干流城镇群、桂贺旅游城镇带、广西沿边城镇带有序推进。
9市实现交通一卡通
城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来宾等9个城市实现交通一卡通。全区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6%以上,县城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8%,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60%,城镇燃气普及率达93%,14个设区市全部实现市政天然气管道供气。
下一步,全区将继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进一步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分批次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推进城市建设补短板和转方式,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镇吸引力和承载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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