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柳化股份(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柳化控股、柳化集团及柳化股份收到市人民政府的通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柳化市区项目自2019年6月6日起实施政策性停产。本次停产仅针对柳化市区项目,停产后,柳化控股、柳化集团、柳化股份等企业主体仍存续经营。
今年3月29日,因受强对流恶劣天气影响,外电网出现故障导致柳化市区项目全厂跳车。为充分吸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的教训,柳化结合自治区、柳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指出的相关问题,决定对市区项目生产系统做停车处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直至目前仍未恢复生产。
柳化市区项目的主要经营业务是合成氨和氨加工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距离周边住宅区、学校的安全距离已经低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柳化市区项目应当于2020年前退出城镇人口密集区。
受宏观经济和市场因素影响,柳化市区项目近年来生产经营情况不佳,持续亏损。因柳化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8年1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对柳化股份进行司法重整,并于当年11月26日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柳化股份通过司法重整成功清偿了历史债务包袱,并将在本次停产后通过剥离低效资产、改善资产结构,提升管理水平、以及调整业务结构等积极举措改善经营状况。继通过司法重整降低债务负担和财务成本后,市区项目停产将成为柳化股份避免持续性亏损的又一剂“止血贴”。另外,柳化市区项目停产后,有利于改善柳北片区的空气质量,提升周边居民的生活品质。
柳化市区项目政策性停产后柳化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谋划下一步的工作,理清思路,制定具体方案,促使企业走出困境,更好发展。柳化将妥善安置市区项目职工、剥离低效亏损资产,寻求引入优质资产、实现业务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企业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柳化这家“老企业”的重生和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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