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其他**指标要求按**有关规定和**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 (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若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须在柳州市注册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P(2019)37号地块:
1.该宗地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市政府批准的 《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及白露村村集体认可的安置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政府监督实施。
2.竞得人需在白露村城中村改造地块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 37400㎡住宅安置房及 202个地下停车位用于回迁安置,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安置房及地下停车位需经白露村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政府监督实施。
3.配套要求:(1)该地块需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政府;(2)该地块需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政府所有。具体要求以**设计条件为准。
4. 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二)P(2019)38号地块:
1.该宗地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市政府批准的 《柳州市柳北区白露村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及白露村村集体认可的安置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政府监督实施。
2.竞得人需在白露村城中村改造地块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 36185㎡ (其中住宅及配套不少于 33620㎡,商业或办公不少于 2565㎡) 及 345 个地下停车位用于回迁安置,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安置房及地下停车位需经白露村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政府监督实施。
3.配套要求:(1)该地块需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政府;(2)该地块需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政府所有。具体要求以**设计条件为准。
4.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5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26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6月2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9时至2019年6月28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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