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园或免租金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广西发布的《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近年来,随着社会需求与资源供给缺口的增加,不少民办幼儿园兴起,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入园难”的问题,但也让资本逐利性与教育公益性之间的冲突日益显现。在利益的驱动下,赞助费、空调费、兴趣费等收费项目层出不穷,为“入园贵”添柴加薪,使学前教育偏离了“教书育人”的轨道,成了个别人的“摇钱树”。为此,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向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老百姓的负担,释放更多民生红利。
规范办园,也是学前教育的质量保障。如《方案》要求,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不得收取园舍和场地租金。对普惠性民办园落实奖补政策、办理许可证,引导、监督其按“两教一保”补足配齐教职工,加强动态监管等。在依规建设、整改移交、规范使用、长效管理上,《方案》还明确了责任单位,由自治区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然资源厅、民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可以预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必能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创办,推动其高质量发展,为小区居民提供有保障的学前教育。
“下活满盘棋”,可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方案》明确,已建成或在建的城镇小区未按规定**配套幼儿园或**不足的,政府要依法调整**,落实建设用地,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小区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等等。如此一来,各地认真摸排,完整**,必将使普惠幼儿园成为小区标配,便利居民生活。《方案》虽好,重在落实,考验有关部门的执行力。比如,如何解决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的问题?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幼儿园,由谁来出钱?如何处理好幼儿园的产权问题?要推进幼儿园移交到位,还离不开有关部门稳步推进,突出治理幼儿园**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才能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着儿童的健康成长。希望有关部门能以《方案》为指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抓落实,让“幼有所育”更有保障,让普惠性幼儿园成为更多人幸福生活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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