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为美丽乡村建设“定制”发展蓝图。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全面推进广西村庄**编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今年完成300个村庄**编制。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3项行动中确定的重点县区,自治区将给予部分奖补资金用于加快推进重点村庄**编制工作。
要让城里人喜欢村里人满意
村庄**是整合原村庄**、村庄建设**、村土地利用**、土地整治**等**,实现土地利用**、城乡**等有机融合的“多规合一”法定**。
《方案》提出,**编制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鼓励村民深度参与,编制切实反映村民对建设美丽乡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的村庄**。要保护村庄良好生态底色,促进生产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编制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村庄**。
同时,坚持突出地方和农村特色,统筹兼顾城里人需要和村里人需要,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防止照搬城市的**设计手法,防止把村庄**成为“缩小版的城市**”,编制城里人喜欢村里人满意的村庄**。
力争明年底县域层面完成布局
根据《方案》,广西要结合各地实际,根据上位国土空间总体**,在乡(镇)域范围内,以一个或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村庄**。
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做到应编尽编,为塑造“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广西乡村风貌提供**保障。在不突破上位国土空间总体**约束性底线的同时,让村庄**成为村民表达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沟通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严禁利用宅基地建别墅会馆
注重村容村貌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化内涵。《方案》提出,注重村庄品质打造,充分挖掘广西世居民族的民居建筑特点,提炼民族特色建筑元素,分不同民族和不同区域提出具有广西乡村特色、符合现代生活需要并且村民高度认同、经济可行的农房建设和旧房风貌改造要求。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方案》要求,围绕“3+1”特色产业发展和“一村一品”,统筹谋划现代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乡村特色产业及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严格控制农村新增工业用地。除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引导工业向县、镇等产业园区集聚。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但要防止以“新产业新业态”之名擅自圈地,以“特色小镇”之名开发房地产。
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防止大拆大建,防止以“田园综合体”之名破坏自然与人文环境,防止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时破坏乡村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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