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8年度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柳州获得自治区240万元奖励。2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该消息。
市生态环境局给记者提供了一份自治区下发的通知文件。广西财政根据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要求,下达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13亿元,持续推进全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广西各地贯彻落实**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成效激励具体办法(试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环境保护激励或问责名单推荐工作,对全区14个设区市2018年度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成效进行了考核评分。
根据考核结果,柳州市、崇左市、河池市、桂林市、南宁市2018年度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分别给予240万元、220万元、200万元、180万元、160万元奖励。根据要求,这批奖励资金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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