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闲置的农村宅基地能否被盘活利用,帮助乡村产业发展?
《国务院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近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进一步增加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为农村产业发展加强用地保障。
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说明时,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当前乡村产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尚未打通,阻碍了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乡村产业,农村土地空闲、低效、粗放利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供给不足并存。
在4月22日的分组审议中,杜德印委员说,要依法平等保护农民土地和财产权益,实现土地、资本、技术、人才、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解决农村乡村产业振兴特别是发展二、三产业的用地问题。
“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产、三产得用地,一分地不给怎么发展?现在乡村用地就有2.9亿亩土地利用率很低。还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国大约5000万亩。我们既要有红线,也要有绿线,既要开红灯,也得开绿灯。既要治违法,又要开辟一些合法的途径。这样才能依法有序健康发展。”杜德印称。
中国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已经展开试点。2015年3月,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限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这也被外界俗称为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
其中,宅基地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改革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二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三是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四是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目标是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2018年12月23日曾表示,33个试点县(市、区)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
分组审议中,有委员建议进一步增加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范围。
李锐委员称,建议适度扩大农村土地的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推广试点经验。在巩固提高试点成果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每个省区市再增加2到3个县开展改革试点,在更大范围内探索推广已有的试点经验做法,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张志军委员也认为,“三块地”的使用,特别是宅基地怎么用,还要做一些探索。现在宅基地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许多宅基地因农民外出打工已经空在那里,能不能做点探索或者试点,让城里人去农村租宅基地,租下宅基地并加以改建,不搞豪宅,但是允许在一定**和标准下进行改建。能不能租赁个30年?
“如果允许城里人到农村去租个30年宅基地,他就敢在那里投入,不仅仅是把老旧房子改造好,更重要的是人能进去。随着这些城里人进去,也会带去全国甚至全球的视野、技术、资源,也会把相对落后的乡村带动起来,建议对此作些调研。”张志军说。
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说明时,韩长赋也表示要加强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盘活农村零散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将整治的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重点用于县域内发展乡村产业。
去年12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探索宅基地流转方面,草案62条规定:**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但草案并未详细规定,宅基地能退给谁,或者谁可以买宅基地使用权。不过,草案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