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广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51.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32.2%。这是《2019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4月17日印发该方案,以贯彻落实**和自治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工作部署。方案提出了5大项29条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市群城镇带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和宜居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
助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根据方案,广西的城镇落户门槛将进一步降低。对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将确保应落尽落。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为便利落户,将推动“互联网+户籍业务”创新,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
进城落户,住房是首要问题。方案提出,将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通过市场租房、政府提供租赁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重点改造老城区内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全年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15.6万套。
让新市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落户后,新市民所关心的子女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问题,将有配套政策进行落实。
教育方面,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确保全区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保持在80%以上。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的政策,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39所,新建幼儿园80所,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就业方面,加大落实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政策力度,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继续择优跟踪扶持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实施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广西家政服务品牌计划。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万人。
医疗服务方面,继续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社会保障方面,将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加强税务征缴代收,推进法定人群全覆盖,不断提高基本医保和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到2019年底,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要达到1900万人。
建设城市群综合交通网络
方案提出,将推动北部湾城市群、沿边城镇带、城市群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南宁都市圈将实施强首府战略,推进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一体化发展,促进玉林市、崇左市两翼特色发展。
将加快推进沿边地区特色小镇培育,打造一批边贸活跃、产业强劲、特色突出的边境特色小镇。
城市之间的交通路网将进一步加强。加快建设贵阳至南宁、南宁至崇左、防城港至东兴高速铁路,开工建设南宁至玉林城际铁路、合浦至湛江高速铁路。建成阳朔至鹿寨、贵港至隆安、贺州至巴马(钟山至昭平段)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建设玉林至湛江(广西段)、乐业至百色、大塘至浦北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贺州至巴马(象州至来宾段)、南宁吴圩国际机场至隆安、六景至宾阳等高速公路。建成钦州东站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