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从市自然资源与**局了解到,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截至3月底,全市39宗“大棚房”问题项目、87个“大棚房”问题、169.77亩“大棚房”问题面积均全部完成整治整改。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 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就是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
据了解,自2018年8月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根据**和自治区的部署,我市有力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切实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我市严格坚持农地农用。对发展休闲农业的,符合用地政策有三类,即可利用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鼓励利用村内的集体建设用地,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严禁违规擅自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比如,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 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的办公场所等,均不属于设施农用地,须依法依规按照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和使用。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转载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