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中对还贷提取的规定(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时未提取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款规定: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4.1.3规定:缴存人提取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二、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贷提取的具体规定(还多少提取多少)
(一)提取额度:提取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期间的贷款本息之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4.1.3)。同一笔住房借款下夫妻双方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该笔房贷的还贷本息总额。偿还购建多套房贷本息的,可以合并提取,直至本息全部结清。
(二)提取时间: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的,可以每年或间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4.1.2)
(三)若职工提前全部或部分结清住房贷款的,应先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还款,再凭还款凭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提前还款金额为限,还多少提取多少。
中心计划2019年上半年业务系统稳定完善后,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约定提取服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以约定提取方式与中心签订协议,之后中心按协议约定将固定周期内职工还贷额支付到职工个人借记卡内,职工不再需要亲自到中心柜台办理,我们将尽快推出网厅办理平台,让职工在个人网厅上自行办理还贷提取。
三、还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涉及身份证、银行卡、商业借款合同、商贷银行流水、结婚证、委托书等原件,不需要任何复印件)
(一)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银行借记卡一类卡原件到中心指定网点办理即可。(《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4.2.1.10)
(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贷款部分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流水(打印时间为上次以该套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到此次提取时间)。(《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4.2.1.10)
(三)主贷人配偶提取自己名下公积金的,须提交有效婚姻证明原件及前述事项要求的材料到中心办理。(《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4.2.2)
(四)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可以签订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持委托书原件(有效签字、手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前述事项要求的材料到中心办理。
四、银行网点代办还贷提取怎么办、什么时间可以办
银行网点办理的还贷提取实际上是中心前台业务延伸,复核还是在中心,与到中心办理形式和要求没任何差别。银行代办网点全面办理还贷提取,即包括纯公积金、本行商贷、跨行(他行)商贷等还贷提取。银行网点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时间与我中心同步,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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