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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空置税要来了?暂未推出没有时间表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作者:admin2018-10-16 09:47反馈/举报

    房地产市场的消息总能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日,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表示,遏制房地产投机、房地产泡沫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应拿出房地产税分类进行,率先出台能够精准遏制投机的消费税、流转税、空置税,然后再从容考虑物业税。

    仇保兴所言的空置税不是什么新话题。在过去几年,每当房价出现上涨压力时,其总是会被抬出来说道说道。

    什么是空置税

    空置税,国内尚无精准定义。在国外,一般是指政府为了充分利用资源,而对空置的居民房屋收取一定量的税收。

    “空置”的本意,是不住也不出租的意思。我国土地资源稀缺,人口众多,房子空置是对资源的严重浪费。

    仇保兴透露,我国房屋空置率比较高,不同城市空置率是不一样的。鄂尔多斯空置率达到了70%,北京空置率在百分之十几到二十。从国际上看,一般采取了空置税的**空置率接近5%左右。

    从征税环节上看,空置税属于持有环节的税种。总体而言,征税既可以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也可以鼓励住房出租以提高住房的利用效率,也有利于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从而抑制房价。

    从国外的实践来看,温哥华市规定房屋每年空置达到6个月的,需要按照“房产价值的1%”来交税,谎报业主将面临每天罚款10000加元的严厉处罚;英国对空置长达两年或以上的房屋征收****额外市政税;法国则规定住宅空置逾1年须缴交楼价的10%为空置税,第2年增加到楼价的12.5%,第3年为15%。上述措施,对调价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推出没有时间表

    2015年3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外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其中,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立法法》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就是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通过人大来立法决定。

    这也就是说,没有全国人大立法或者许可,政府无权征税。从今年9月份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来看,只有“房地产税法”列为了**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空置税”不在其中。

    此外,还需要合理界定“空置”状态,即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房屋是空置的。这需要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特别是需要房屋地产的信息共享、物业管理公司的一些基础性数据,等等。

    从上述事实中,不难分析出“房屋空置税”推出还没有时间表。

    空置税的目标不应是增税

    今年5月14日,中国社科院城市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 15(2018)》。该报告建议,考虑以“空置税”这一行为税来替代房产税。报告指出,在房地产调控机制中,税收调节机制的设定目标,不应是替代土地出让金成为新的地方税源。

    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中,企业机构和政府部门持有住房都面临着众多问题。诸如占压资金量庞大、管理维护效率低下等。目前住房市场的租赁价格与销售价格失衡。即使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年租金收益率一般也比不过同期贷款利率。在没有政策优惠的情况下,企业机构一般倾向于出售居住物业而不是持有居住物业。

    与其勉强房地产企业和机构持有住房,还不如鼓励愿意持有住房的个人出租房屋。对空置的非家庭自用住房征收“空置税”,鼓励住房持有者出租房屋,体现“可持有但不可空置”政策导向。“空置税”的征收应采取“窄税基、高税率”的方式,将税收对象锁定拥有非家庭自用住房而不出租利用的家庭。

    报告还提出,对家庭自用住房,即使空置也不宜征收“空置税”。因为家庭自用住房空置的原因可能是短期在外地居住,如工作外派、探亲访友、学习培训等。如果对家庭自用住房和非家庭自用住房空置一概征收“空置税”,社会负面影响可能较大。

    来源 / 经济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 温宝臣 李瞳 实习编辑 林蔚 秦悦 裴文)

    新媒体编辑 / 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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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屋空置税责任编辑:韦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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