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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国有建设用地(2017)23号使用权出让公告

来源:柳州国土资源局作者:admin2017-09-12 09:53反馈/举报

    柳国土交告字〔2017〕23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P(2017)36号、37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成本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P(2017)36号、3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

    P(2017)36号地块竞买条件:

    1.该宗地内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1050平方米(不含地下部分)作为政府安置用房,其中50-90平方米房屋37套,90-110平方米房屋28套,110-120平方米房屋57套。上述建筑物建成后,由竞得人提供给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由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支付代建费。

    P(2017)37号地块竞买条件:

    1.该宗地内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60884.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4097.29平方米〈包含公共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16786.8平方米)作为政府拆迁安置用房,其中76-80平方米房屋不少于105套,93-100平方米房屋不少于95套,108-114平方米房屋不少于200套。上述建筑物建成后,由竞得人提供给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由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支付代建费。

    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柳州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单位,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5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0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10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9时至2017年10月12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8日

关键词:土地出让公告责任编辑:廖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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