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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将稳定房价预期

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admin2017-08-05 10:45反馈/举报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4日讯(记者 李方) 北京2013年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受到社会的认可,现在,自住房将升级为共有产权住房。2017年8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有利于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对于稳定房价预期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成分配给“新北京人”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简单来说,即一套低于市场价的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各持一定比例的产权,房屋使用权归购房人。该《办法》实施后,未销售的自住房均升级为共有产权房。

    中国经济网查阅《办法》了解到,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购共有产权房。单身人士申购应满足30周岁。对于有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不能购买共有产权房。

    政策的一大亮点是,对于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即“新北京人”,政策也给予照顾,且“新北京人”的共有产权房分配不少于30%。

     满5年可上市

    共有产权就是个人和政府共同持有房屋产权,那么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占比多少呢?《办法》提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例如,某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均价为3万元/平,周边同品质商品房价格为4万元/平,那么购房人产权份额就是3/4,即75%,政府产权份额为25%。

    如果购房人未来想买卖该共有产权房怎么办?按照《办法》,已取得共有产权房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如果购房人想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租金收益将按照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产权份额的比例来确定。

     稳定房价预期

    目前北京的主要政策性住房为经适房(66.2万套存量)、两限房(12.9万套)、自住型商品房(10万套存量)。据链家估计,到2021年预计北京存量房为90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占比2.8%。

    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表示,未来北京只有三类房子,即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租赁租房。共有产权房通过“职住平衡”和“不转让无需补差价”的规定鼓励***居住,有利于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一政策对于稳定房价预期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从历史看,自住房是除信贷外对北京房价影响* 大的供应工具。2014——2015年自住房影响房价降低10%左右。2017年上半年,自住房已经影响房价降低7%左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2017年北京房价出现降低的可能性非常大。在共有产权房推动下,市场的观望情绪会继续加强,特别是大量房源供应后,价格的稳定已经可以预期。”

    共有产权住房并非北京首创,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之后在贵州、上海等地都有推广。上海自2010年起开始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截至“十二五”期末,上海市先后四次调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购房约6.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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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价共有产权住房首创责任编辑: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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