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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柳州**部实体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实施

来源:柳州新闻网作者:admin2017-07-31 17:28反馈/举报

 

    三门江森林公园或将成为莲花山景区的核心保护区域

    说起莲花山片区,也许知道的市民并不多,然而说起三门江森林公园,大家就耳熟能详了。三门江森林公园正是莲花山片区内的知名地标。根据柳州超大城市的布局,莲花山片区是我市“一心两城”(即绿心、柳州中心城区与广西柳州汽车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丽环境中的环江滨水大道一角

    莲花山位于我市主城区和柳东新区之间,该地域范围内青山挺立,碧水环绕,森林覆盖率达67%,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减缓热岛效应等重要生态功能,是市区不可多得的大型生态功能区、城市“后花园”“绿肺”。同时,它也是融森林景观、滨水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体的城市近郊风景区,是我市建设“旅游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江滨水大道的青山、绿水和红色自行车道

    环江滨水大道上的柳州古八景之一:龙壁回澜

    8月1日,我市首部实体法《柳州市莲花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传林作动员讲话时表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民生***的福祉。《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作为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以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规,是我市为保护城市绿心生态环境 “量身定制”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紧扣民生民意,可操作性强,即体现了地方特色,更彰显了柳州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科学发展的决心。《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实施的“头炮”明天即将打响,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即将迈出崭新一步。《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为莲花山保护治理中的“顽疾”提供了针对性的法律依据。保护好莲花山就是对得起柳州人民,对得起柳州子孙后代。

    刘传林说,莲花山不仅是城市“绿肺”,也是集森林景观、滨水景观、人文景观于一体的好去处。“岭树重遮千里目”,莲花山还保留着柳宗元做刺史时的自然生态。这边是我们居住的城中半岛,那边是绿意葱葱的生态半岛,这是我们柳州人的福气,所以要尽全力保护好生态环境。

    刘传林说,各部门要把握好《条例》精神,在实施中抓好““三条线一保障””:一是规范**编制,强化建设管控,为生态保护设置“防线”;二是理顺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为长效管理理清“路线”;三是划分区域管理,找准症结“下药”,对违法行为划清“红线”;四是强化政策引导,注重保障监督,为有效施行提供保障。

    位于莲花山保护区内的张翀墓,是广西重点文化保护单位。前一段时间,刘传林率市文化部门去看张翀墓保护情况,看到墓前建筑垃圾堆积如山,完全破坏了古代人们布下的山水风貌格局。这也是对这位“柳州八贤”之一的不尊重。刘传林说,要为后人留下完整的莲花山,以后古亭山片区也要同样的保护起来。应该给住在莲花山片区的每一个人都发一本条例,普法到位。从明天起,将是一个分水岭,人大对不作为、违法行为将严格监督。

    副市长旷青春表示,现在莲花山的违法建筑跟“楼脆脆”不一样,要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多管齐下,加大对违法建设所有人的震慑力。

    市人大法制委介绍立法背景、过程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蒙森对立法工作进行了回顾。

    (制图:夏吉辰梁)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炬解读条例重点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炬就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解读。《条例》分为总则、**编制与建设管控、保护与管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九条。

    莲花山保护范围总面积约40.9平方公里,散居着3个村民委数十个自然屯900多户农户,区域内土地权属交错复杂,针对乱搭乱建、乱挖乱采、乱砍乱伐等乱象,《条例》第三章分别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关于速生桉种植。在核心保护区禁止新植速生桉,通过种植其他观赏性树种逐步替代速生桉;现状维护区和综合利用区内则鼓励引导种植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树种,逐步减少速生桉的种植。

    二是关于畜禽养殖问题。在核心保护区禁止养殖一切畜禽。考虑到现状控制区、综合利用区部分畜禽养殖户的生计,规定现状控制区、综合利用区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逐步控制和减少畜禽饲养总量。

    三是关于乱埋乱葬问题。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坟墓。原有的坟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迁移或深埋,不留坟头。违法规定新建、扩建坟墓的,由莲花山保护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迁移,可以处每座坟墓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是关于规范无序经营问题。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的农家乐、摆摊设点等无序经营活动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对此,条例规定莲花山保护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应当按照莲花山所在城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不按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第二十六条还明确了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包括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毁林行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禁止破坏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场所及生存条件;禁止倾倒、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用火等行为。同时在《条例》法律责任一章中分别规定了与之相对应的处罚条款。

    城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叶永东发言

    城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叶永东表示,城中区将做好《条例》中规定的相关事项,认真履职。并计划在莲花山片区新建精品农业示范区、农业生态示范园;完善路标,方便市民出行游玩。

    **局总工程师何东升发言

    市**局总工程师何东升介绍,**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莲花山保护范围划分方案和编制莲花山总体**及莲花山控制性详细**。

    今年11月,市**局将力争推进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莲花山总体**初步**方案;12月,组织规委会专家组对莲花山总体**方案进行评审。明年1月,争取完善莲花山总体**方案成果,报市规委会会议审议;2月,根据条例有关要求,莲花山总体**在市政府批准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按照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3月,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向市民公示,并广泛征求和采纳群众意见和建议;4月,公示期满后,将莲花山总体**报市政府批准,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林业局副局长蒋威发言

    为了保护好莲花山的森林植被,有利于生态功能发挥,林业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从行政审批、资源监管、生态功能提升、森林执法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条例》顺利实施。

    **是,严格审批和检查制度;

    第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管;

    第三是,积极推动树种多样化,促进森林生态功能提升;

    第四是,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

    第五是,加强湿地保护;

    第六是,加大森林生态宣传和森林执法力度。

    市发改委副主任方华发言

    市发改委副主任方华就建立莲花山生态补偿机制、政策扶持、生态建设工程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介绍。

    市发改委副主任方华就建立莲花山生态补偿机制、政策扶持、生态建设工程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介绍。

    在《柳州市莲花山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草案)中,拟定了相应的补偿办法:

    因禁止、限制或者便于管理的因素,保护区内实施征地拆迁的,按照柳州市现行征地补偿办法执行,并与城中区整村改造政策相衔接。

    政府实施集体林地征用、国有林地收回,其补偿按照柳州市现行征地补偿办法执行。政府实施林地租用,按照柳州市现行补偿办法一次性补偿林地青苗费,以后每年按照统一测算的林地平均产值给予补偿(租金),标准三年调整一次。

    核心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业主主动配合关停养殖场的,按照养殖栏舍面积给予一定的奖补,整体搬迁拆除补偿金额以实际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其他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所,需要关停、搬迁拆除的,也可按照此标准进行奖补和补偿。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中对莲花山核心保护区的管控,严格执行核心保护区禁止建设的法律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由城建集团负责对核心保护区的土地征收,并对生态薄弱、生态敏感、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进行修复。

    目前初步拟定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完善森林防火体系,修建防火瞭望台、森林防火分隔带、森林防火监控系统、消防水池等;

    2、 **及欠饱满山体修复;

    3、 桉树林更替;

    4、 完善莲花山核心保护区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游步道、栈道、厕所、污水处理、垃圾箱、标示标识牌、防护栏、休息座椅等;

    5、 三门江森林公园入口整体改造;

    6、 三门江森林公园停车场建设。

    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军发言

    市司法局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一是纳入年度普法工作,纳入“法律六进”、“法治文化惠民行”、**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中加以宣传,通过宣传莲花山保护条例,宣传环保、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是通过印制宣传折页、册子,在活动中进行发放宣传,特别是发放给莲花山区域附近居民,让他们了解莲花山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以及《条例》的具体内容,帮助民众了解相关扶持政策、种植养殖等有关规定,增强他们自觉参与莲花山保护,自觉遵守建设管控、种植养殖等的有关规定。

    三是联合城中区司法局,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律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律师开展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宣传莲花山保护条例。

    四是过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目的、意义及具体条文,借助新媒体全天候、全覆盖、便捷、即时等特点,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

    五是通过制作法治宣传挂图发放张贴、出版法治宣传板报、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

    市法制办文审科科长韦飞霞表示,法制办将从以下四点贯彻落实《条例》:

    一、督促我市各相关单位建立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促使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真正懂法,严格用法。

    三、组织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已完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细致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进行整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对我市各相关单位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全面细致考评。同时,对我市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下一年度开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指引,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本次座谈会还邀请到莲花山片区的居民就《条例》实施发表感想

    城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明发言

    曾明建议,要重点做好森林防火、生态林地保护、打击非法采矿等工作。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张云发言

    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市人大法制委调研员黄俊杰表示,立法,**是要“立得准”,第二是要“立得住”。不管你怎么立,生活得了,生活得好,这是老百姓*关心的。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谭书学建议,生态补偿机制要有具体时间表,执法要进一步规范化和量化,宣传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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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规莲花山保护责任编辑:蒋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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