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十三五”时期广西将开展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租房券”、销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券”试点,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同城置换、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
根据**,除了开展“租房券”和“购房券”试点,广西还将发展新型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到2020年,广西将基本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化。
同时,到2020年,广西将完成保障性住房和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7.51万套,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户数2.19万户,基本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任务,全区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
**强调,广西将推进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做好住房供应,优先满足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记者 覃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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