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多家媒体披露了审计署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的审计结果,全国多地政府也披露了关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19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
三大问题中,保障房空置首当其冲,也*受群众关注。如果强化问责追责,建设资金闲置可能很快重新整合得到使用,骗住保障房也会被取消资格进行清理,而对于保障房空置问题,恐怕很难有明确的责任人。
这已不是审计部门**对保障房空置“开炮”。2013年,多个省份审计结果显示,山东、海南等四省保障房空置5万余套。去年底,审计署还曾点名多个闲置严重的地方,包括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新乡市等。然而,曝光归曝光,点名归点名,问题披露之后往往再无下文,鲜见有地方部门和人员因此受到问责甚至法律惩治。
表面上看,一些地方的安居工程住房位置偏、配套差、质量劣,是导致保障房“有房无人”的主要原因,再加上安居工程本身的质量问题,如有媒体报道的“墙体开裂、顶棚渗水、纸糊防盗门”等丑闻,令公众对保障房更加敬而远之,退避三舍。
但是,追根溯源,这一系列问题又都源于一个共同的症结——权责不清。中央对于地方安居工程的考核,**于保障房的开工率和竣工率,考虑到各地发展的差异,入住率并未纳入其中。虽然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将保障房入住率纳入考核指标,但保障房入住率并未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有的地方政府缺乏把好事办实的压力和动力,只要房子盖起来就行,有关部门不会因为保障房空置而负行政责任或落实责任。于是以次充好、滥竽充数、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等等现象就应运而生,某种意义上甚至成为了安居工程工作的潜规则。
对19万套保障房空置要问责,更要“挖根”,根源在于责任空心。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安居工程不是政府给贫困低收入人群提供的公共福利,而是将其当做展示为民办实事政绩的“面子工程”,是赏赐给群众的“阳光雨露”。在这种思维驱使下,有关部门只会算“经济小账”,不会算“民生大账”;只愿把偏远地区的地块拿来凑数,不愿动城市中心黄金地段;只是为应付任务完成指标,而舍不得投入资金完善设施,投入精力保障质量。
一边是贫困低收入人群的“望房兴叹”,对“住有所居”有着迫切需求;一边却是本该“一房难求”的保障房面临“愁嫁”尴尬,房源存量不断增加,这大大背离了保障房建设初衷。空置率高企,意味着大量保障房没有发挥真正的保障托底作用,造成资金、土地等资源的极大浪费,且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这些损失必须有人买单负责。
19万套保障房空置不能“审而不计”。除了尽快把闲置房源分配下去外,有关部门还应针对空置背后的根源调查深挖。供需不匹配的追究决策失误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设计,将保障房的入住率和空置率纳入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出台问责细则,倒逼地方政府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保障房真正发挥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