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P(2015)21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G(2015)23、24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成本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P(2015)21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G(2015)23、24号地块的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同时,G(2015)23、24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取得柳州市柳东新区管委会对竞买人拟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若竞买人不是柳州市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柳州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8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7月8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7月8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9时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联系电话:0772-2833271002810217柳州市
国土资源局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