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黄标车限行区域示意图(红线围合区域)
近日,从柳州市环保部门、市交警部门获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柳州市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并开展限行区域交通执法。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制定好并公布了黄标车、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简称“无标车”)限行区域初步方案(见上图),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将根据市民的意见调整限行区域,制定*终方案。
目前,柳州市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柳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初拟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桂柳高速、宜柳高速、北环高速形成的高速环路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实行黄标车全天限行;全市行政区(含6县) 范围内,实行无标车全天限行。若市民对黄标车、无标车的限行区域有意见,可在5月22日至5月29日反馈至市交警支队。反馈方式:电话0772-2620512,电子邮箱:jjzdzxk2015@***。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限制行驶区域或者限制行驶时间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未取得或者使用过期的环保分类标志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变造环保分类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