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看到,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都有意外惊喜: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20%,不再限制购房面积;二套房**首付已经实现从50%降至30%。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从24日起开始执行贷款新政。新政执行首日,贷款业务量保持在正常水平。
首套房面积与首付比例不再挂钩
3月30日,**层面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做出调整,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区直中心贷款科科长卢钊表示,在**发布通知以前,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分两个档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首付20%,9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住房,首付为30%。为了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区直中心在此次调整中,根据**的政策规定,不再对购房面积进行首付限定。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对于打算改善住房条件的市民来说,**在贷款政策方面的调整力度也非常大。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
有市民认为,在**政策调整后,二套房商业贷款仅需要4成首付,公积金需要3成首付,可能会造成公积金的竞争力度减弱。对此,卢钊认为,目前各银行商业贷款的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的规定各不相同,**4成,也很可能高于4成,但公积金基本上都可以达到3成。因此,他认为公积金在这方面的实惠更明显。
二套房贷利率仍保持1.1倍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后,二套房利率、公积金贷款限额等方面也有什么变化吗?卢钊表示,新政对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没有说明,二套房贷的利率仍然保持为基准利率的1.1倍。
针对公积金贷款限额方面的问题,卢钊特别提醒市民,由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受个人缴存额度的影响,每个市民之间有差异。
记者从区直中心了解到,执行新政首日,业务量没有明显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