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我区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调整完善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本次调整完善将不改变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南宁、柳州、桂林等3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
据了解,土地利用总体**,是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相当于土地管理的基础。目前我区执行的是2009年获国务院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2006-2020年)》(以下简称《**》)。《**》从2005年开始编写,并以2005年为基期年。经过10年的发展,《**》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现实情况。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此次调整完善,将保持**期内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基准年调整为2013年,重点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必要用地需求。《方案》提出,调整完善要注意节约集约用地。对新增建设用地用得不好、粗放浪费、人均用地指标超标、供地率不高、存量土地多、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低下的地方,将缩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根据**相关要求,南宁、柳州、桂林3市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并通过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发展。据悉,调整完善后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并根据新的《**》开展用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