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黑中介 你见到的房主或许是个“托”
核心提示
一些房产中介不光收取服务费,还可能使出种种不法手段牟利,如“两头吃价”、“假扮房主”、“一房多卖”等,让买卖双方都陷入困境。以下几起案例以及律师的针对性提醒,或能助你看清不法房产中介的花招,避开交易陷阱。
【案例一】
买卖双方难见面
中介两头吃差价
近日,南宁市民苏先生在当地论坛发帖称,他今年5月在江南区看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先让他签了一份“看房协议书”,大意为,看了这套房子以后,就算他*终不通过中介公司实现交易,中介公司也有权利向他收取中介费。
苏先生以为,这是中介公司担心双方私下交易,逃避中介服务费,才想到要买方签这样的协议;如果签了协议,中介公司应该就无须提防买家与卖家接触,这样他就可以跟卖家好好地议价了,于是便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但让苏先生不解的是,在看房过程中,中介公司始终不愿将卖家的信息提供给他。
中介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苏先生想起,自己5年前也曾卖过一套房子,当时开价是45万元,委托一家中介公司销售。*终,中介公司竟以47万元把房子卖了出去,不但各向买卖双方收取了1.5%的中介费,还从中赚取差价2万元!据此,苏先生认为,自己此次签了“看房协议书”,无疑是又被中介给玩了。
【律师提醒】
“授权”要当心 “还价”要看清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光伟说,中介要想顺利“吃”到差价,就必须拿到卖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卖方所提出的售价,且尽量避免买卖双方见面议价。这样,日后就算中介能卖出更高的价格,卖方也只能干瞪眼,而买方也只有大呼上当的份。
潘光伟介绍,因为当前尚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中介的这一行为,顶多只能说中介“不诚信”。他提醒二手房交易双方,卖方如果委托中介售房,可以在委托书中明确服务费和差价的问题,比如多卖出的部分是否作为中介所得,或是让中介收取一定提成;而对于买方来说,看房时**能与卖方见面,以了解所交易的价格是卖方的售价还是中介从中抬价,亲自谈妥成交价,并且当面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