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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商频频出“问题” 购房者要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柳州房产街整合作者:admin2014-06-16 11:10反馈/举报

    近期柳州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热,伴随着销量迅速增长的同时,也频频爆出房开商在销售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跑路”、“一房两卖”,甚至于没有预售证便售房。那么,购房者在投资置业房产时,出现问题应该及时找到市住建部等相关部门维护自身的权益。

    房开商频频出“问题”购房者

    自5月底,爆出正菱集团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查,到6月的华远地产“一房两卖”,引发业主强烈争议,交了首付款之后,被告知房子另有其主,银行贷款也无法办理,而其中不少人已经开始对新买的房子进行装修。再到亚泰地产无预售许可证便售房,日前,多名业主向今报反应,他们购买了柳州市亚泰财富现代城的房产,去年9月份便与房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约定20天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如今8个月都过去了也没有如愿,房开公司有关负责人对他们避而不见。令业主犯疑的是该房开并有取得预售证,但200多套房子却几乎全部卖光了,业主们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不管是遇到怎样的房屋买卖问题,业主首先要及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编推荐几个保障合法权益的途径给大家。

    一、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这是*快捷、*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当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的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二、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比较明确,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所在地或者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消协投诉应当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虽然消协的决定对双方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对开发商的社会形象会产生影响,因此这种方法会有一定效果。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涉及中介机构收费、购房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收费和物业管理收费等纠纷的商品房买卖,购房者可向有关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纠纷的商品房买卖,购房者可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消费者(包括购房者)可以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四、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

    六、诉讼是**的解决之道。诉讼讲求证据,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依照相关规定,购房者在收房时应当在检验期间内检验。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要及时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联系,以便尽快进行修复。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其证据的效力。另外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开发商进行修复的证据;房屋质量问题和修复时对业主造成损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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