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建村[2014]70号)。广西获2013年度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绩效评价**名。
2013年度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范围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底前落实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中央下达任务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依照绩效评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3部委组织人员查阅有关文件,调阅农户档案信息和统计日常管理记录,并组织检查组现场入户抽查,对35项评价指标进行逐项评分和综合排名。此次绩效评价得分,全国平均78.5分,广西获得93.5分,排名****。
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以来,广西高度重视,连续6年将其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作为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作来抓。每年都确保按与中央补助1:1的比例落实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各市、县(区)也克服困难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为顺利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广西还先后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等政策文件,规范了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确定施工安全、工程质量、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各地各部门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应的工作措施共同推进,超额完成**下达广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5年来,中央安排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3.4万户,补助资金57.46亿元;广西各级财政共落实配套资金88.15亿元,完成危房改造84.5万户,累计完成投资323.66亿元,解决了近350万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