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全区《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已于近日通过自治区政府审批,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等将优先保障用地。
《计划》明确,全区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3万公顷,其中自治区专项指标4760公顷,各市和自治区农垦局8240公顷。自治区专项指标主要用于保障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农民住宅、自治区小微企业标准厂房建设等改革试点用地、奖励指标等。
自治区国土厅强调,要对土地利用计划进行差别化管理,重点保障五象新区、柳东新区、临桂新区东兴改革试验区等七个重点城市新区用地,以及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