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超限超载车辆不被当场抓住,可能就万事大吉,但现在行不通了,因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过磅就会被记录“在案”。从8月1日起,全区开始推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及后续处理相结合的执法模式。该新规实施后,通行全区计重收费站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通行数据,将作为自治区治超办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和查处的证据。这是记者昨日从桂中路政执法支队获悉的。
超限超载现象突出
据了解,目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仍然突出。今年1至6月,通过桂中公路管理局辖区二级公路收费站(不包括沙塘收费站)的超限车辆达到250607台,其中超限在30%以上的车辆155699台 ;超限在50%以上的车辆100723台 ;车货总重在55吨以上的车辆88152台,车货总重在100吨以上的车辆3022台。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 、 公路基础设施 、运输市场及汽车生产秩序造成极大危害 。
过磅就被记录在案
据了解,此前,“治超”主要采取固定监测与流动监测相结合的模式,但因为无法实行24小时监测,在有些路段 、个别时段就会出现监管盲区,让一些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钻了“空子”。
而新规中的**亮点就是,有关部门对违法超限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及后续处理 。在新模式中,有关部门将路政执法机构路面执法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数据及全区高速公路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计重收费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信息进行收集 、汇总,上报自治区治超办,经自治区治超办确认后,通报各相关部门作为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和查处的证据 。
那么,同一线路是否会出现重复处罚现象 ?桂中路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解释,在24小时内,如果违法车辆通过同一线路的不同收费站,只处罚一次。如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从三江到柳州,需经过丹洲 、浮石 、沙塘3 个收费站,收集的数据虽然是3个,但只处罚一次,也就不存在重复处罚现象。对于违法车辆,有关部门还将通过短信 、寄信 、网站平台等方式通知车主。
1年违规3次将被吊销营运证
违法超限超载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2222据了解,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目前,桂中公路管理局管辖我市和来宾市共9个收费站,其中有8个实施计重收费,包含我市辖区的鹿寨站 、浮石站 、沙塘站和丹洲站4个站。